八、一牛車草料 只賣十圓
父親向官廳承租五甲多的土地,他開始和母親早出晚歸的開墾,這片土地除養魚之外,又有大片草原,每年冬季,母親割草,由父親用牛車搬運到市內鹽埕地區,出售給林阿托(其長孫林錫山曾任台南市長),林家是台南望族,在鹽埕及四草湖擁有大片漁塭,將收購來的草料作為有機肥(俗稱堆肥):父親清晨天未亮,就從港仔西沿著竹筏港岸,由土城舊路入媽祖宮到鹽寮仔,最後到四草湖卸草料,再沿者老路回到家,己是黑夜來臨,這種早出晚歸的代價,是區區十塊錢,依當時的米價,十塊錢只能買一斗半,與今相比,可知當時是多歹趁食。
每年的冬季,父親因草料的出售,可獲一筆為數可觀的款項,但他捨不得用,留存起來,想再購買新的土地,生活依然節儉,家裡除了老年及幼兒,可吃白米飯外,其餘的家族成員都食用黑黑的蕃薯籤乾,記得筆者上初中,在市內外宿,才有白米飯吃,放假返鄉回家,三餐都是吃蕃薯籤乾,沒有電燈、沒有自來水、沒有浴室、只有毛坑,可知當時土城生活是多麼困苦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