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父親與母親做大人(結婚) 父親是蔡家的孤兒,母親是邱家的孤女,在外祖父及祖母的商量下,父親二十一歲:母親十八歲那年,就舉辦做大人(結婚)儀式,這對苦命的男女,結婚後過著美滿的生活,並育有四男(長成、奇蘭、基隆、勝賢)二女(春花、美華)。這是上天的恩賜,我們後代子孫當感謝蒼天的好意安排。